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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好警"梁志毅获颁"广东好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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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14:28:09 | |阅读模式


  “荣誉是对过去的认可,但同时也是一种责任。”11月23日,梁志毅被授予今年第三季度“广东好人”荣誉证书,他说,今后不仅自己要尽心尽力、做好工作,还要带动更多人立足岗位、服务百姓。

  23日下午,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主办的“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惠州举行。活动现场,今年第三季度19名“广东好人”被授予荣誉证书。其中,来自高明的民警梁志毅、来自三水的退休职工冼玉转,分别荣获“敬业奉献好人”称号和“孝老爱亲好人”称号。

  在高明区乃至佛山市,“佛山好警”梁志毅的事迹曾令无数人动容。梁志毅原是高明荷城西安南洲社区警务室的一名普通民警,在南洲警务室的5年里,他走街串巷了解治安情况、与村民打成一片,想方设法为村民排忧解难、改善治安,得到众多村民称赞。今年3月,他即将调任之际,辖区6个村居联名写信,希望挽留这位恪尽职守、一心为民的“梁警官”。

  经佛山传媒集团集中报道后,梁警官的事迹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佛山市政法系统、高明区委区政府先后掀起学习梁志毅活动。7月3日,《人民日报》头版大篇幅报道了梁志毅的事迹。

  作为一名普通民警,梁志毅在南洲警务室工作时,就先后获得“佛山市十佳社区民警”、“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此次,他头顶又多了一个“广东好人”的“光环”。

  “荣誉是对过去工作的认可,但同时也是一种责任。”梁志毅说。面对高强度的社会关注和接踵而至的“光环”,梁志毅坦言,“这并不是对我个人的宣传,而是通过我,倡导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的品质。”

  在“广东好人”的颁奖现场,梁志毅见到了来自全省各地的道德模范、“广东好人”。他说,从其他“好人”那里可以看到,“做好事、做好人是社会主流,而我只是其中的一个代表而已。”

  如今,梁志毅调任到高明区公安分局后,仍从事的是社区警务的管理工作。在他看来,荣誉意味着一种“责任”,今后不仅自己要勤恳工作,改善社区治安,更要将经验传播开去,带动更多民警立足岗位,服务百姓。

  高明区文明办表示,做好事、做好人,是社会的呼唤,高明近年来涌现了很多令人称道的好人好事,梁志毅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也是高明目前唯一获得“广东好人”称号的人。他获评“广东好人”,将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倡导敬业奉献、恪尽职守的精神,同时为高明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发表于 2013-4-27 16:12:34 |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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