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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3 16: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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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是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产物。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农村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提高了农村生产力和农业生产率,释放了大量的农业富余劳动力。佛山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三十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迅速形成,吸纳了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
据统计,目前佛山全市流动人口超过400万人,已占到总人口数的“半壁河山”。与此同时,逐步富裕起来的佛山居民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二次甚至多次购房建房的情况非常普遍,特别是农村居民自建楼房或闲置的房屋,已经从生活自住功能转变为出租盈利功能,出租屋问题由此产生。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是总量大。佛山市是典型的组团式城市,历史上形成了各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同时各地民营经济发达,流动人员多,对出租屋市场需求大,使出租屋具有稳定的盈利性。加上相对宽松的管理环境,在强烈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出租屋遍布于各区、镇街、村居,集中于旧居民楼、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部位,呈现无序增长过快过滥的趋势。据统计数据,2007年底全市出租屋总数达到31万间(栋),比10年前增加3.7倍,形成了一个规模巨大的出租屋市场。
二是档次低。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佛山不少村民在旧村外建起新房或到城镇购房入户,搬迁后闲置下来的老房、旧房一般作为出租用途。佛山产业结构有部分是低技术、低附加值的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产业工人的农民工总体收入水平较低,租金低廉的村民自建楼房和闲置的老房、旧房必然成为他们的主要选择。另一方面,在出租屋市场恶性竞争的情况下,村民往往以低价作为招徕吸引租客,违法搭建简易出租屋,不愿投入资金对出租屋进行后续维修,造成流动人口居住条件不断恶化,这也是大量不规范、低档次出租屋出现的重要原因。目前,全市共有村民自建出租屋约20万间(栋),占出租屋总数六成多。
三是问题多。出租屋集中的地方往往是治安最混乱、最复杂的地方,不法分子利用出租屋开设黑厂店、黑诊所、黑网吧、涉黄发廊、赌博窝点等,进行制毒贩毒、制假贩假、卖淫嫖娼、设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治安问题突出。
近年来,佛山每年发生在出租屋的案件约6000宗,有80%以上犯罪嫌疑人以出租屋为落脚点,客观上造成了对违法犯罪活动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困局。同时由于与本地居民存在文化差异、待遇差距、人脉隔离等方面因素,使流动人口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地缘、血缘、亲缘为纽带联系并聚居起来,形成一个个省、市、县籍人员聚居点。
据统计,全市共有300人以上的流动人口聚居点244个,其中1000人以上的聚居点21个。流动人口的大量聚居,极易抱团形成一呼百应的力量,有的甚至发展成为黑恶势力,对当地社会管理和治安稳定带来很大的隐患出租屋的大量存在和管理缺失。此外,出租屋的大量存在和管理缺失,还造成了违法经营、计划生育、税收征管、消防安全、违法建筑、环境卫生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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