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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3 16: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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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全市有出租屋35万多间(栋)、近百万个出租单元,有着超过30亿元出租屋市场,另一方面,全市每年发生在出租屋的案件约6000宗,有80%多的犯罪嫌疑人以出租屋为落脚点。
据警方在昨日研讨会上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目前,佛山全市出租屋总数达到35万间(栋),比10年前增长了4.3倍。佛山出租屋问题一个最鲜明的特点是低档次出租屋数量较多。据初步调查,佛山市出租屋平均出租率约95%,居民出租房屋总收入超过30亿元。
记者从研究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佛山全市流动人口已经超过400万人,约80%流动人口在出租屋中居住。据佛山警方统计,从2006年至2008年,发生在出租屋的案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有80%以上犯罪嫌疑人以出租屋为落脚点,客观上造成了违法犯罪活动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困局。另据统计,2008年,全市破案抓获流窜犯(非佛山籍户口)占抓获刑事案犯总数的86.5%,其中流窜犯作案占抢劫案93%,占抢夺案95.4%,占盗窃案91%。
在昨天的研讨会上,来自重大规划设计院院长李立勋、省委党校教授黄铁苗、省警官学院教授莫德升等10多位省市专家、学者,纷纷对佛山的出租屋管理出谋献策。
黄铁苗建议,佛山可推行建设外来工公寓、廉租房、建设者之家、居住中心等,甚至可建设外来工社区。
广东省警官学院莫德升则表示,应实施出租屋管理新模式,逐步建立起出租屋管理长效机制。他建议,完善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制,屋主要签订治安责任书,规定若在出租屋内出现治安案件,要追究出租屋主的责任,凡是出租屋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按照“一次性死亡”原则,收回出租屋租赁证,不得再出租。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研究一处处长邓武林认为,解决出租屋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将其上升为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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