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3岁少女残杀肢解同学 孩子是什么让你拿起了刀?
(图文无关)因嫉妒同学长得比自己漂亮就痛下杀手,并残忍的将其肢解,砍断头颅和手臂放入袋中。近日,广西一名13岁的少女覃某因残杀同学被法院提起公诉,但因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其父母赔偿受害人家属10万元。
根据法院判决书的内容得知,因嫉妒同学周某长的比自己好看,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请周某到家中玩耍,覃某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木凳砸 周某头部并至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至周某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 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案发现场血迹。
广西13岁少女残杀肢解同学,引发网上热议,有网友表示,孩子的行为与家长以及老师的教育密不可分,孩子的价值取向直接导致孩子对善恶、美丑的认知,在这起惨剧当中首先要反思的便是孩子的父母,其次不能因为惨剧不是在学校发生的就不追究学校的责任,学校老师未能及时关注学生的心里状态,指导和舒缓孩子的负面情绪,间接导致惨剧发生,有失职之过,理当追究。
……神配图 好得人惊啊!!我妻由乃啊!! 呢D妹妹仔唔判刑?!13岁就识得杀人啦喔,留着是个祸害啊!! 真系萝莉凶猛…… 晕,这也是杀人的理由!? ……感谢同学当年对我的不杀之恩:lol Penny 发表于 2013-5-8 16: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谢同学当年对我的不杀之恩
喂!! 哦呵呵呵呵呵~ 难以置信,真难道不是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