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下称《批复》),对南站快速接客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局部调整。 鉴于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允许车辆停放40分钟、超过40分钟移车,收费标准调整为: 前10分钟免费; 超过10分钟后30分钟之前的区段以5元/5分钟为标准计费; 超过30分钟至35分钟收费标准为40元; 超过35分钟至40分钟收费标准为80元。 对照此前的规定,0-40分钟的停车收费标准不变,取消了“超过40分钟以后按40元/5分钟为标准计费,24小时限价360元”这一规定。 《批复》指出,为了落实广州市政府降低用车成本工作部署,推动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及时疏导客流,保持良好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对穗发改价批〔2020〕14号文规定的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收费标准如下: 《批复》明确,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含本次申报的P5快速接客区和现P3快速接客区。请广东铁青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按规定制作快速接客区明码标价牌,在快速接客区进口处、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此外,《批复》还指出,请对进入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和其他停车场的车辆加强引导。非快停快走车辆引导进入收费标准更低的停车场。确有必要选择进入快速接客区的快停快走车辆,通过人员现场劝导、短信和电话提醒等多种方式进行价格提醒,有效疏导快速接客区车流,提高快速接客区通行效率,减少价格纠纷。 《批复》自2022年10月29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8日。 编辑:谷雨 审校:x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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