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门诊共济新政 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参保人可在全市范围内 选定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 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年度可变更3次(变更1家为1次) 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选点的规定 1.省政府“粤府办〔2021〕56号文”规定普通门诊选点就医,原则上按1家选点; 2.佛山市优化普通门诊政策,选点不超过3家(含1家基层医院),年度可变更3次(变更1家为1次),“急救、抢救、转诊”不计入选点家数; 3.可在全市范围内选点,符合条件的可跨市异地选点。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 1.按习惯,选择符合自己就医习惯的医院; 2.按需求,根据自身状况、年纪大小、病情需要和医院专科特长选择; 3.按位置,结合居住地或工作地选择; 4.按级别,医疗机构有三级、二级、一级和未定级4个级别,其医保报销比例不同; 5.按要求,选满3家必须有1家基层医疗机构。 普通门诊选点6个渠道 一、公共服务渠道: 包括“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佛山通”APP或微信小程序、“佛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都可替家人选点,需先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微信扫其中一个二维码,按提示步骤即可。 二、医院渠道: 1.医院前台,参保人可携带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前台现场办理,适合不擅手机操作的老人和小孩等人群。 2.具备“选点”功能的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详见各医疗机构宣传资料。 三、社保渠道: 可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咨询热线0757-12345)。 接下来,为大家重点介绍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选点指引 1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 使用微信“扫一扫”,进入“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3 选点登记 按指示登陆“粤医保”后,点击“门诊选点登记”,按提示操作。依次通过“选点类型”“所属区域”“机构等级”“机构名称”筛选医疗卫生机构。点击“提交”,完成选点。 编辑:谷雨 审校:x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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