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一起校园霸凌案件,曾引发广泛关注。2019年5月17日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殴打。一片混乱中,小蒋用一把小刀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认为小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一审判处其无罪。 但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时隔两年后,小蒋一家等来了最终的结果: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小蒋终成无罪之身。 小蒋 三年前的那个中午,在学校的男厕所里,小蒋被同年级的15个男生围住,对方一人上前,将小蒋摔倒在地,剩下十余人一拥而上,对小蒋拳打脚踢。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小蒋伤人时使用的折叠刀(示意图) 据报道,小蒋是从外地来吉首上学的学生,曾多次遭到当地多名学生的排挤、欺凌。案发前不久,小蒋与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被胡某认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蒋给他买包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打他。对此,小蒋告诉记者,他花7元买了一包香烟,但胡某嫌烟“太差”,没有收下。 ↑双方发生冲突所在的男厕所 事发当天上午,另一名与小蒋有“过节”的学生孙某彬,在厕所遇到胡某等人。两人商量之后,都决定要打小蒋,并打算把小蒋喊到男厕所殴打。小蒋表示,当他明确拒绝去厕所后,却遭到了孙某彬的威胁,“我说不去的话,到了学校外面喊社会上的人打我”。 于是,小蒋从课桌内拿出一把折叠刀,藏在右手衣袖内,跟着孙某彬等人去了厕所。根据小蒋的供述,折叠刀是事发前一天,一名同学丢在他桌上的,随后就发生了开头所描述的那一幕。 一审认定正当防卫 在吉首市人民法院看来,这是一起以孙某彬、胡某为首的,“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孙某彬仅以“烦躁小蒋”为由殴打小蒋,而胡某则是见小蒋和女同学说了几句话,便殴打小蒋,二人的行为并不是“约架”,而是典型的欺凌、霸凌行为。 “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吉首市人民法院称。 针对小蒋事先准备折叠刀的行为,法院认为,使用为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的防范性刀具,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小蒋早就被告知“要被打”,于是带上一把非管制刀具防身,“不是为了实施故意伤害,而是为了对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进行的防卫准备。”同时,小蒋的反击行为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刺伤了殴打他的同学后,并未再继续实施伤害行为。 法院认为,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小蒋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从打架的犯意和伤害行为的实施,都是被动、被迫的,虽然这期间小蒋问过“你们谁先来”,事后也讲过“你们在座的都是垃圾,是弟弟”之类的话,但不能改变其被欺凌、被霸凌、被动应对的状态,及整个事件的性质。 但法院的无罪判决结果,未被检方认同。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随后提出抗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蒋刑责,认为案发当时处于学校这一特殊环境内,小蒋并非孤立无助,他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可以给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对“约架”置之不理,但他没有采用正当合法的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而是准备刀具用于斗殴,“被动应约,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合理前提。” 2022年11月14日,记者从小蒋爷爷处获悉,他们收到了湘西州中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检方已经撤回了抗诉。 ↑法院准许检方撤回抗诉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7年,88.74%的校园暴力案件受害人,存在不同程度的伤亡情况。其中,11.59%的案件受害人死亡,31.87%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重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研究报告显示,全球每年约有2.46亿学生遭受校园霸凌。 校园是育人的温床 却也存在一些隐秘的角落 若遭遇校园暴力 不要沉默,勇敢求助 编辑:谷雨 审校:x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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