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单人悬赏最高700万元。公告显示,该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的申请,特发此执行悬赏公告。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执行款,或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使之到案履行债务的,本院将按照该案申请执行人实际收到债权金额的相应比例给举报人奖励。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悬赏名单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悬赏期限一年。 编辑:谷雨 审校:x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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