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佛山市民李女士在南海九江一家茶楼消费了197.6元。李女士付款后,发现商家反向抹零,收取了她198元,比实际多了0.4元。九江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核查。经核实,该店以扫二维码支付的方式收款,并非工作人员手动输入金额。店家表示会马上调整收款系统,不再出现上述情况。 无独有偶,上个月林女士在禅城某酒楼喝早茶也遭遇同样事情。从她提供的这张结账单可以看到,共点了6样菜品,加上茶位费,消费金额一共118.8元,实收金额为119元。 “反向抹零”属于违法行为 上述商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构成了向消费者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违法行为。 佛山消委会提醒: “反向抹零”属于违法行为,不得存在侥幸心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反向抹零,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如果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要向消费者退还多收取的价款或者要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广大消费者遇到商家擅自“四舍五入”“反向抹零”,多收取费用时,可保留好销售单据,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经营者切记维护消费者权益,既是法律义务也是企业“商德”,切莫因贪图小利而违了法又失了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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