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四个专场核酸检测点的通告 一、主要安排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落实近期市民群众的核酸采样与检测需求,现作出如下安排: 服务对象: 1.我区混管检测结果阳性人员; 2.处于第6或第7天的、有检测需求的居家隔离阳性人员。 即日起,我区在南庄镇、祖庙街道、石湾镇街道、张槎街道各设置1个专场核酸检测点,采样点信息如下: 上述人员需出示相关短信或粤康码阳性记录证明到表中各采样点参与检测。市民也可通过关注“健康佛山”“健康禅城”微信公众号,使用“核酸采样点一站查”小程序查询采样点详细信息。 二、注意事项 1.核酸检测前,可提前录入信息,在微信搜索“粤核酸4”小程序,生成二维码后截图保存,到采样点后可直接将二维码提供登记人员读取信息,减少等候时间。 长按识别“粤核酸4”码 生成本人的核酸检测二维码 2. 可帮家人(老人、小孩等成员)填写信息生成二维码后截图保存,数量不限。 3.采样之前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前面的受测者采样结束后不要立即上前,更不能马上取下口罩张嘴等候采样。应该待医生完成双手消毒,拿出新棉签后,迅速上前脱下口罩张嘴采样,采样时应屏住呼吸,取样结束后立刻戴好口罩。 4.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医护人员操作台上的物品,更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这类物品寄放在台面上。 5. 采样过程中会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检测者尽量放松、深呼吸。 6.采样后立即离开采样点,避免在采集点周围吐痰、呕吐。医护人员的采样棉签是无菌的,测试后产生唾液是正常现象,直接吞咽是没有问题的。 7. 采样结束应立即回家用肥皂或洗手液仔细洗手。 8.核酸检测前如有接种新冠疫苗的(包括第一针次、第二针次、第三针次),请于接种疫苗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检测。 佛山市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核酸检测专班 2022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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