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 全文共九个部分,包括: 一 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二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 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 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七 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八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九 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这些点值得关注: 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 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 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严防“割青毁粮”。 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 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 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 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 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 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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