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佛山市三水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证公办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1名教职工。本次招聘的教职工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2021、2022、2023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认证。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除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普通高校毕业生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报名时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则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校医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社会人员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可不限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岗位,亦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的岗位;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 (5)报考校医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6)社会人员报考教师岗位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③三水区公办学校现任临聘教师(截止至2023年7月,至少具备一个以上连续完整学期的临聘教师任职经历); ④区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三水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2.前期已参加佛山市三水区其他场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且进入体检环节的; 3.在我区以往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 5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报名网址为: 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 考生亦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填写报名表; 2.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3.上传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可上传就业推荐表。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上传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上传报考专业对应成绩单(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5.上传教师资格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如暂无教师资格证,可上传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6.上传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校长签名盖章)、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证明(合同、校长签名盖章)等。 7.上传试讲视频: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视频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 (二)网上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招聘单位根据视频评审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比例推荐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视频评审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推荐进入面试环节。审核结果、视频评审成绩及推荐结果在系统公布,考生可于2023年5月24日12:00后登录系统查询。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在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报名材料按“网上报名要求的1-6项上传材料”顺序装订。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没有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统筹组织,根据报考实际情况设若干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将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四)笔试 笔试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传染病学、诊断学、青少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知识、现场急救知识、儿童少年卫生学等。 (五)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在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被考察人有性侵违反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不得迟于2023年8月31日)。 (八)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进入体检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三)报考镇(街道)所属学校岗位的,须服从安排,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到下属相关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929903878 政策咨询电话:0757-8770132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7706750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岗位表 2: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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