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恶劣!一男子因造谣被南海公安依法查处!大家要提高警醒意识! 近日,南海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则疑似警察维持交通事故现场秩序的短视频,并配以“佛山南海区查超重,司机带辅警冲落桥底,愿司机平安”的文案。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发广大网民浏览、转发和评论,影响恶劣。 随后,经过多方调查核实,网安部门迅速确认该视频内容失实,并查实造谣发布者为陈某,随即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据陈某交代,其在手机上网时无意间看到某微信群里有一则疑似警察在交通事故现场维持秩序的视频。为博取眼球,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陈某恶意对视频进行二次剪辑并配上杜撰的文案,进而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引起传播扩散。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违法行为人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民事责任。如果因散布谣言而侵犯了公民个人名誉权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者将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2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每一位网民都是清网、净网行动的参与者和行为人,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对朋友圈、微信群等互联网信息要始终保持客观、理性认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针对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从严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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