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636套共有产权房开放申购,即日起到7月31日(每日9点至17点),有意向的申购人可自行前往申购地点了解并提交申购资料,购房人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售价、申购条件和资料。 分类出售,多方位保障 此次出售的共有产权房为原来的直管公房。房屋分为三类。其中第一期的36套房屋和第四期中的298套房屋总计共334套房屋为空置类房屋,对外公开出售60%份额给本区户籍居民和非本区户籍居民(新市民)。 除了公开出售的房屋外,另设有现为“区住房保障中心与承租人产权共有”的直管公房共198套、“原承租人身故需转名”的直管公房共104 套两类房屋,限定出售给原承租人、原承租人配偶或已登记在册的共同居住人(包括承租人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让他们有机会选择由承租人转为共有产权所有人。 调整出售比例,进一步减轻群众购房压力 此次出售的共有产权房,出售比例调整为60%,政府持有40%。共有产权住房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用于购房人自住,购房人无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为了让市民更直观的了解房屋情况,对外公开出售的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的36套空置房源、第四期共有产权住房中的第三类298套空置房源开放现场参观,感兴趣的市民可根据对应的中介机构自行预约看房。 部分房源照片: 大厅 饭厅 房间 厨房 阳台 申购条件 (一)申购人为本区户籍居民的 1.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在村委会的,应当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4.申购人夫妻离异前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需满3年。 (二)申购人为非本区户籍居民的 1.申购人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新市民); 2.申购人在申购之日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费满5年,且申购之一个月前保持参保状态;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4.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户籍在村委会的,应当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5.申购人夫妻离异前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需满3年。 申购资料 (一)禅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点击阅读原文详见附件3); (二)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三)申购人的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交结婚证;再婚的提交再婚一方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异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交丧偶证明。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四)最近5年连续购买社保缴纳证明(非本区户籍的申购人需提交,原件); (五)村委会出具的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的证明(户籍在本市村委会的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需提交)。 市场评估价明细表 扫码下方二维码查看 第一期36套共有产权住房市场评估价明细表 扫码下方二维码查看 第四期600套共有产权住房市场评估价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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