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在政策制定背景、调整区域范围限定、入户办理指引等方面进一步作出释疑。 增加高明三水入户渠道,促进全市人口均衡发展 该政策的制定背景,基于高明区、三水区近年来户籍人口增长速度、户籍人口密度,以及占全市户籍人口比例等数据变化。 户籍人口增速方面,高明、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增长较慢。我市自2016年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全市户籍人口大幅增加。至2022年底全市较2015年底增长了27.36%,其中高明、三水区分别只增长了13.02%和21.07%,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 户籍人口密度方面,高明、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密度较低。截至2022年底,全市的户籍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304人,其中高明、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密度分别为每平方公里363人和594人,均远低于全市平均密度。 与此同时,高明、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占全市比例不断下降。2015年底,高明、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分别占全市户籍人口7.74%、10.44%。至2022年底,高明、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分别占全市户籍人口6.87%、9.92%,所占比例不断下降。 为了促进全市各区户籍人口均衡发展,有必要针对高明、三水区增加入户渠道,适当降低入户条件。同时,经研究,将毗邻高明区且与高明、三水区具有类似属性的南海区西樵镇西岸社区一并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入户不限定社保年限,须承诺3年内 不在市内跨区迁移 据悉,该政策对申请人的社保年限没有要求。其实施的范围仅限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原有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不变,实施范围为全市。 如何理解“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 依本政策入户须承诺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跨社区迁移)是指通过本政策在自有产权房屋入户,须承诺3年内不能将户口迁离房屋所在区(西岸社区的不能迁离社区),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可在本区域内迁移或迁出本市。此要求是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持上述区域户籍人口的持续增长。通过其他政策迁入该区域的不受此规则限制。 有意入户的市民,在办理还有业务时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资料。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证明材料原则上需提供房产证件(含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非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件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对于提供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办理入户后注销该购房合同导致未实际取得房屋产权的,按不符合条件办理的情形,将已入户口退回原籍。 自有合法产权房屋包括商品房(含二手房)、自建房。商品房仅限住宅,不包括办公用房、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标明住宅用途为准。 另外,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获得时间不受限制。即在此政策实施前获得房屋产权,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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