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作业?行政处罚! 5月10日,石湾街道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某门业有限公司的两名员工正在进行焊接作业。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确认两名员工均未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两万元的行政罚款。 据悉,应急管理部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自《判定标准》施行以来,石湾镇街道已累计执法检查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15人,处罚金额15万元。 石湾街道应急管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街道将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态度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确整治行动落实见效。 无证上岗,危害重大 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而因不合规电焊作业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屡有发生: 2022年9月28日,吉林长春市高新区一餐馆在营业期间,让无证电焊工在一楼液化气瓶间违章电焊作业,引发了燃气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 2022年6月9日,浙江杭州冰雪大世界工地内工人无证违规电焊作业,引燃了内部的泡沫保温材料,事故造成4人死亡、2名消防员牺牲。 在这些安全生产事故面前,也希望相关企业能引起重视,杜绝特种作业岗位员工无证上岗的行为。 如何查询特种作业操作证: 方法一: 浏览器输入https://cx.mem.gov.cn/登录“应急管理部”; 找到“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点击进入; 3、选择需要查询的对应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点击查询;注:(特种作业操作证证号,字母T后面为身份证号码) 方法二: 1、打开微信,选择右上角“+”,选择“添加朋友”; 2、进入下一界面,选择“公众号”; 3、进入下一界面,输入“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并“搜索”; 4、进入下一界面,点“关注”; 5、选择“证书查询”,有二维码的证件选择“扫码查询”,旧版证件选择“输入查询”; 特种作业注意事项: 1.施工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作业前必须穿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护目面罩; 2.高危和重要场所进行电焊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施工; 3.有限空间或密闭空间内焊割时,必须有专人警戒和监护以便在发生危险时及时处置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施工; 4.电焊机的焊把线、接地线及乙快瓶上的回火阀、易熔塞等附件是确保焊割安全性的设施,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得焊割; 5.进行施工作业前,要清理焊接施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充分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 6.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必须彻底清理,才能进行电焊作业; 7.用可燃材料装修的、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不得进行电焊作业,不得在附近有明火作业的地点电焊雷雨天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8.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不得焊割,以免照明不足导致误操作; 9.焊割作业时要保持良好通风避免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坐引发中毒事故; 10.焊接作业结束后,要彻底清理工作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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