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和相关财务报表的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 五、普查机构及人员应该依法普查、文明普查。欢迎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对普查人员进行监督,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普查机构举报。顺德区经普办举报电话:0757-22832439。 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佛山市顺德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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