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了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更加便捷! ↓↓↓ 01 社保卡也可以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 为进一步整合民生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民生用卡服务集成融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加“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银行账户。 自2023年11月1日起,持有“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且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可选择“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作为接收账户,无需录入账户信息,管理中心在业务审批通过后,提取资金将直接划入“佛山市社会保障卡”。 02 自动划账服务不再受三年有效期限制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提取自动划账服务。 自2023年11月1日起(含当天),职工以在佛山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由办理提取,并开通自动划账服务的,自动划账服务不再受三年有效期限制,按照划账时间间隔规定(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每隔一年划账一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每隔半年划账一次)进行划账,直至职工不再符合提取条件(如提取额度已满或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等)为止。 自动划账服务 常见问题 1.原已开通自动划账服务的 如提取的房屋为本市房屋,且房屋信息已补充完善并能通过数据共享核实的,将自动取消“三年”有效期的限制,自动划账延续至不再符合提取条件为止,职工无需再办理自动划账续期,具体变更情况职工可通过登录管理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 2.在自动划账有效期内 可以,职工可登录管理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或“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可本人持身份证预约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请终止。终止后,如仍符合提取条件,可再次开通自动划账服务。 3.已开通“自动划账”服务的 可以,职工可通过登录管理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变更划账的银行账号。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变更的银行账户预约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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