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居民医保申报时间为: 1.停保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20日; 2.参保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日-12月15日。 注: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缴费。 1.本市户籍居民2023年度参保缴费成功,将自动续参2024年度居民医保,如需停保要在规定时间里办理停保手续,新参保个人可以到村(居)委或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办事处)登记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 2.下列情况需在2024年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情况如下: (1)2023年度扣费失败的; (2)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或资料变更的;(3)本市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 (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停保后,再申报参加佛山市居民医保。 3.为确保2024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需确保扣费账户在扣费期内(2023年11月-12月期间)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4.除银行批扣外,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渠道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4年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一)禅城区申报地点 1.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或居委会申报,农村户籍居民到所属村委会申报。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和港澳台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二)南海区申报地点 1.南海区户籍人员到户籍地村居委进行申报。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和港澳台人员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三)顺德区申报地点 1.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申报。 2.本区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村委会申报、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所属村委会申报。 (四)高明区申报地点 1.高明区户籍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申报。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和港澳台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五)三水区申报地点 三水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就近行政服务中心等网点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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