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5则征求意见稿,涉及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提取等政策调整。据悉,佛山拟出台公积金新政将明确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首套夫妻最高可贷100万元,二套70万元;多孩家庭购买首套住房为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商品房,夫妻最高可贷130万元。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新增多孩家庭等贷款额度优惠政策 其中,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增职工购买首套住房为本市绿色建筑商品住房或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优惠政策。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存在以下其中一种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同时符合多种情形的,上浮比例可累加:1.购买的住房为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但不包括转为再交易住房进行交易的绿色建筑商品住房;2.购买的住房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但不包括转为再交易住房进行交易的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3.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 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30万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20%。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满足本市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提高首套及第二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0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二套住房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对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多孩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和累计,即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3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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