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中国”网站根据应急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重新调整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范围及最短公示期设置。 其中,主要调整内容是: 应急管理部门(含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在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依据安全生产类法律法规针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如 1.给予10万元(含)以上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含)以上; 3.没收非法财物价值10万元(含)以上; 4.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 5.降低资质等级; 6.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7.责令停产停业; 8.责令关闭; 9.限制从业; 等情形,其信息暂认定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 “信用中国”网站将对上述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动设置最短公示期为1年,其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自动设置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3个月后企业即可申请信用修复。 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在检索栏内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找到企业主体并点击。 找到“行政管理”,点击下方“行政处罚1”,可以看到该主体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查看并点击行政处罚信息右上角的“在线申请修复”按钮。下载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材料一:《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非公司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材料二:(1)其他行政处罚由处罚机关出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2)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 材料三:《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 ▶注意:材料二中涉及的两类材料,二者任选其一即可,建议优先选择上传缴交罚款的收据。 附件下载流程: 咨询电话 1.禅城区应急管理局(0757-82340713) 2.石湾镇街道应急管理办(0757-83921378) 3.祖庙街道应急管理办(0757-82165192) 4.张槎街道应急管理办(0757-82120041) 5.南庄镇应急管理办(0757-85396633)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