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 网曝广东肇庆广宁县 一住户从楼上抛撒大量现金 引发广泛关注 地面上散落有很多百元人民币(网传视频截图) 相关视频显示,小区住户的阳台和地上都落有人民币。据事发地一商户称,确实是有人撒钱,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无人敢捡。 据报道,肇庆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了此事的报警,已经处理完毕。 1月4日上午,广宁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是因为家庭的一些琐事,(导致当事人)情绪波动比较大。”工作人员表示,撒的是真钱,但散落的钱并没有人哄抢,“周围群众还是觉悟很高的”。 引发群众围观(网传视频截图) “撒钱的是大人,具体撒了多少钱还正在统计中,应该是全部追回来了。”据工作人员介绍,当时就有群众报警,民警也很快到达了现场并将事发地保护起来了,具体情况详情待查明后将会发布情况通报。 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当街抛撒钞票属于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这也是《人民币管理条例》所明令禁止的,对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因抛撒人民币造成他人哄抢,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根据违法情节,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此付建表示,如果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其行为属于放弃所有权,他人无须归还。如果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行为不具有民法上的效力,他人应当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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