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评估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日,佛山市民政局印发了《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拟进一步提升市级社会组织能力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据了解,《办法》共分七章、四十二条,主要明确了评估的对象、内容、机构、职责、程序和等级管理等方面内容,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评估将涵盖党的建设等多方面内容 《办法》明确,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 在评估等级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满分为1000分。评估结果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得分在951分以上;4A级(AAAA),得分在901分以上950分以下;3A级(AAA),得分在801分以上900分以下;2A级(AA),得分在701分以上800分以下;1A级(A),得分在501分以上700分以下。 《办法》指出,申请参加等级评估的市级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登记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3年的。 同时,《办法》规定,市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1.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履行上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2.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3.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持续规范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据了解,佛山市早在2009年就开始实施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截至目前,佛山已对141家市级社会组织开展评估,有133家社会组织获得3A及以上等级,其中41家获评为5A级社会组织,34家获评为4A级社会组织,58家获评为3A级社会组织。 经过多年发展,佛山的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初步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规范的效果,为政府相关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对于推动市级社会组织参与经济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佛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应对市级社会组织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规范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出台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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