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本人所在地的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验证点报名。身份证信息如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考生姓名不得使用曾用名或别名。
(一)应届毕业生
1.本市应届毕业生由所在毕业学校核准考生户口所在地以及其他报考条件。
2.具有佛山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外地返我市考生)
为方便外地考生报名,考生须先在浏览器访问佛山招考网并进入“社青考生注册”链接(http://zsks.edu.foshan.gov.cn/),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材料,进行线上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审核通过的,由报名点派发准考证号及密码。社会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佛山市招考网,填报资料、确认报名信息并完成扫码缴费,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考的,由所在毕业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号、密码及有关报考资料;社会考生报名须通过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方式验证后,领取准考证号及密码、报考资料。
各报名点基于资格审核情况进行加工整理,将符合资格考生信息编制成报名名册,并导入报名系统。报名点也可以在系统中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系统自动派号),再导出已读取身份证信息,进一步将符合资格考生信息整理成报名名册后导入系统。此外,各初中学校请提醒初一、初二年级学生及早办理身份证件,为今后报考做好准备。
各区、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要点:
(一)具有名额分配(指标生)资格的初中学校,要核查考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籍资料,并由此确定报名登记表中“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学籍”的信息。
(二)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类别”,是指应届生或往届生,考生须准确选择,否则影响志愿填报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影响考生的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报名后户籍或借读生类别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或“借读生类别”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和“借读生类别”信息的手续。
考生使用准考证号(14位)和登录初始密码(8位,为考生出生日期,例如2009年4月25日出生,则初始密码为20090425)登录佛山市招考网(http://zsks.edu.foshan.gov.cn),初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并注意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考生登录成功后必须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报名名册导入信息是否有误。
考生录入基本信息、简历信息等项目,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考生类别、民族、户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有何特长、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借读生类别、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
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区汇总上报市招生办。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报名结果而不能修改。考生如遗忘密码,可向学校系统管理员书面申请重置(附家长、班主任签名)。
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电子照片,原则上由报名点统一拍照,以确保图像质量。为方便个别未能返校拍照的学生采集照片,考生(家长)提出申请并经报名点同意后,可采用手机扫描报名页面的二维码,调用手机摄像头给考生拍照并上传,报名点负责审核考生照片,对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应通知考生及时重新拍照。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实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缴交报名费工作安排在5月份前完成。所有考生必须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交考试费,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或报名单位统一收取考试费,社会考生联系所属报名点缴交考试费。
2024年继续实施在线缴费,相关报名点的考生(家长)可自愿选择在报名页面在线支付考试费(省非税缴费通道)。如因网络故障导致异常扣费的,考生可联系学校,并逐级汇总报上级教育部门协调处理。考生报名成功(并已缴费)的,原则上不予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报名点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综合表现评定表),并负责纸质档案的保管。
电子档案的基本信息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录入,考生应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各区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做好相关的资格审核和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或更改,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确认后的数据。报名单位要核对本单位学生资料,检查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此情况,则必须及时上报招生考试部门处理。
考生的综合表现评定按照《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学校负责评定并录入;本市户籍跨区就读应届毕业生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毕业学校评定,报名点负责录入;户籍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由报名点录入;往届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出的初中毕业生德育考核鉴定表证明,交由报名点录入,德育总评等级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综合表现评定等级的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