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交警部门接获佛山车主举报 接报后,民警立即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并传唤逆行司机刘某到三水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刘某当天驾驶粤E号牌小车,原本打算由北往南经贤兴路往广海大道行驶,谁知走错车道,直接上了三水大桥主路,考虑到要走很远才能掉头,就贪图方便直接掉头逆行“走捷径”。 “这样强行逆行,很容易与正常行驶车辆迎头相撞,酿成严重交通事故,你这行为太危险了。”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了罚款。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感到非常后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 人生无捷径,生命无返程 交警蜀黍提醒各位司机 切不可为贪图一时方便 而逆向行驶 摒弃交通陋习,从你我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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