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合主办了一场主题为“构建多元养老 共享美好生活”的个人养老金政策宣讲会。此次宣讲会在佛山市中欧会议中心顺利召开,吸引了超过200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出席。 本次政策宣讲会旨在为参会单位提供一个提前了解个人养老金政策的平台,为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郝卫兵在会上表示,个人养老金作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和失业保险科副科长卢文韬深入解读了个人养老金制度,并对个人养老金运作模式,包括参加范围、参加形式、领取条件、税收优惠政策等进行了重点讲解。 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分行个金部总经理张秋玲介绍了农业银行在个人养老金推广方面的优势和计划,强调了农业银行在服务渠道、网点覆盖和服务人员等方面的广泛优势,以及其在搭建城乡互通、内外相连、渠道融合、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网方面的努力。 泰康养老保险广东分公司政企事业部总监秦旭表示,作为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泰康养老将积极发挥服务企事业单位的经验优势和专业能力,助力国家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建设,通过“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共同宣传和推广个人养老金政策,帮助职工规划养老保障,让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和高效便捷的服务。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对于社会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佛山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在佛山全面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社会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相关链接】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加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尚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退休人员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1. 参加资格:只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且尚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才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退休人员已经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2. 开户缴费:参加人需要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渠道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然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用于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等功能。 3. 税收优惠:个人养老金采取递延纳税优惠。在缴费环节,个人养老金的缴费可以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养老金的领取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参加人身故,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继承也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按照3%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讯员 吴华强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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