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情况 2020 年11月29日上午9时许,佛山市禅城区顺达发模具厂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事故原因 2020年11月29日上午9时55分许,佛山市禅城区顺达发模具厂工人韦某在该厂使用起重机移开模具钢板,起重机吊起模具钢板,韦某俯身低头查看时,头部被突然移动的钢板夹住受伤。10时02分,该厂另一工人发现后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将伤者送至南庄医院救治。 此次事故造成一人重伤,本次事故目前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0万元人民币。 事故责任 1.佛山市禅城区顺达发模具厂工人韦某安全意识淡薄,违反《起重机操作规程》,在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独自用遥控操作起重机起吊模具钢板,在没有完全将钢板吊起,俯身低头查看时,头部被突然移动的钢板夹住而受伤,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佛山市禅城区顺达发模具厂在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时,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3.佛山市禅城区顺达发模具厂主要负责人罗某未尽到督促、检查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制止、消除起重机违规操作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资料:禅城区人民政府 来源:禅城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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