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慧仪报道:向车外乱抛垃圾要“动真格”挨罚啦!近日,大良环运城管分局对“车外乱抛”开出了第一张罚单,当事车主被依法处以罚款。据悉,大良将通过日常巡查、数字城管等方式常态化加强对车外乱抛垃圾这一不文明行为的处罚。 当事车主:被依法处以罚款 4月23日早上,锦龙路和新基路的交叉路口车水马龙,车流中,一名车主驾车在该路口等红绿灯时,边抽烟边随手将一个烟盒扔在了路上——上述这一幕,被大良数字化城管系统的视频监控抓拍了下来。 随后,大良环运城管分局将抓拍到的车辆车牌号发至交警部门进行核查,查到了车主的资料。4月26日,该局通知当事车主到该局作进一步的调查。很快,当事车主欧先生来到该局自觉接受了依法处理,该局向车主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城管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处以罚款。据悉,这是大良首个因向车外乱抛垃圾被罚款的司机。 欧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我随手一扔,没想到换来的是‘荷包缩水’的教训,以后我不敢再乱扔垃圾了。”欧先生说,经过城管执法队员的教育,今后他不但自己不再当“垃圾虫”,而且会向亲友们宣传。“我打算把自己的经历发上微博、微信,希望大家引以为鉴。” 部门说法:利用视频监控方便取证 记者了解到,目前,路上垃圾主要存在于快车道、路**通灯附近,这些垃圾既影响市容卫生环境,而且造成环卫工人要冒险打扫。 为此,今年3月起,大良城管、交警等部门联合对往车外乱抛垃圾的行为进行整治,除常态开展巡查外,还通过数字城管的视频监控抓拍违法行为。据大良环运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巩固行动效果,大良对向车外乱抛垃圾行为进行处罚、曝光将进入常态化管理,如今每日都会通过视频监控摄像头随时抓拍“垃圾虫”乱抛垃圾的行为,当事人一旦被取证查实,将面临依法处罚。 据悉,按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件》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城管部门可以对乱抛垃圾的当事人处于50元至500元的罚款。 部门建议:车主最好在车内放个垃圾袋 对于乱抛垃圾的处罚责任认定,有不少司机提出疑问,假如是乘客不自觉乱抛垃圾,那该怎么算? 对此,大良环运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乱丢垃圾的行为很迅速,但是利用视频监控是可以对整个过程进行取证的,不但能清晰看到车辆信息,而且有可能看到扔垃圾的当事人。如果监控看不清,那么我们会通过对车主的进一步调查来核实垃圾到底是谁扔的。”该负责人同时呼吁,其实作为驾驶人,无论是私家车还是出租车,都应该提醒乘客不要往车外乱扔垃圾。“我建议,车主可以在车内放置一个小垃圾篓或者垃圾袋,以便收集垃圾。” (来源:珠江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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