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两天前被开除的搬货工人刘某来到南庄镇某公司行政部大堂,称要跟老板结算工资,工厂老板闻讯赶来与他协商。按规定老板答应支付给刘某约7000块钱的工资。但刘某却以自己没有过错就被工厂开除,精神上受到了伤害为由,要求老板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10万元,被老板拒绝。刘某立即大吵大闹,还搬起一台电脑主机砸向一旁的打印机。无奈之下老板报警求助,城南派出所民警和治安队员赶到现场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据工友反映,刘某平时工作消极,经常旷工偷懒且屡教不改,因此才被工厂开除。目前,刘某因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警方行政拘留。 来源: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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