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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私将榕树拔起被罚近万元

2015-8-26 09:27

  25小时网讯 (通讯员:谢晓莹、霍毅钊) 昨日,记者从区环城局张槎分局获悉,华富北路一店主私自将门前榕树连根拔起,将被处以9715元罚款。

  上月底,执法人员街道园林科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华富北路一株大叶榕被整株挖倒,于是立即通知城管执法人员到场处理。“当时,大叶榕树被连根拔起,整棵树横卧在人行道上。”执法人员回忆道,“当事人是用绳索绑住树身上,然后将其拉倒。榕树中间有一圈树皮已经被破坏,地上散落着部分被切断的树枝。”

  面对执法人员询问时,当事人开始辩称是由于树木枯萎怕发生危险,于是将其拉倒。但现场园林科工作人员分析,榕树虽然部分树枝干枯,还没长出叶片,但并未出现枯萎、腐坏现象。在执法人员追问下,当事人承认是因为该树正好栽种在其商铺门前位置,妨碍了店铺生意,所以私自把树木处理掉。

  “虽然这棵大叶榕重新栽种在原来位置,但因为输送养分的树皮部分被破坏了,估计也很难存活了。”园林科的工作人员表示,该位置会安排重新种植上新树木。

  昨日记者从禅城区环城局了解到,被拔起的大叶榕树树木胸径为11-20厘米,根据佛山市绿化补偿费标准,执行标准金额为1943元。城管部门对事件进行立案处理,决定对当事人将处以9715元罚款。

  “发现树木枯死的情况,请立即将情况反映到园林部门,不能私自破坏或搬移绿化树木。”执法人员表示,违者将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项: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树木赔偿费的5倍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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