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消息,今日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在新《广告法》实施发布会上透露,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将于年底建成。 张国华表示,目前的新《广告法》虽然大多是针对传统媒体,但部分条款也同样适用于互联网广告。同时,也正在修订主要针对互联网广告监管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完善阶段,完成后将正式颁布。 张国华称,该《办法》对于互联网弹出广告、广告短信、微信公众号广告等,会有更详细的监管规定。 同时,他还透露,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将于年底建成,目前正在完善一些互联网监测的技术问题。明年起,该广告监测中心将可以实时监测全国各地的互联网广告,及时将违法广告线索移交给各地工商部门查处。 据悉,此次新《广告法》为各类民生相关广告划定了明确的界限准则,包括,“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明星不允许不经使用而肆意代言产品等。如果确定明星代言了虚假广告,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其代言行为,如果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还需要追究明星的民事责任,并进行相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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