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6日,禅城区季华五路万科广场工地一侧辅道出现塌陷(塌陷长度约65米,宽约15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刘悦伦书记亲自过问并作出重要批示,鲁毅市长要求实施提级调查并作出“两个尽快(尽快开展事故调查,尽快恢复通车)”的指示。为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7月27日,市政府“7 26”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并上报调查报告。近日,市政府已批复同意对禅城区“7·26”塌陷事故作结案处理。 原因: 经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岩土工程分公司未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和质量监控。因建设单位设计方案有变动导致基坑停工时间过长,使基坑支护结构超期服役,墙锚式支护结构承载能力出现退化,也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而管理原因包括:建设单位佛山万科中心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佛山市天信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第三方监测单位佛山市安固之房屋监测鉴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监督检查不到位。 处理: 建议对4家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佛山万科中心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 2.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岩土工程分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 3.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 4.佛山市安固之房屋监测鉴定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 党纪处分及其他处理情况。 拟对“7·26”塌陷事故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3名领导干部进行党纪处分,5名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将由禅城区委、区政府,祖庙街道落实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教训: (一)要深刻吸取“7 26”塌陷事故教训,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各方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三)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完善各个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依法移送(通报)给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建筑行业工作规定和相关要求。 (四)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计划”的迫切性及其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建筑施工从业单位和物业出租行业领域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政策宣讲工作,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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