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住建部发布通知,称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并提出,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此外,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 通知明确,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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