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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西路道路工程征地补偿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5-10-16 16:07|原作者: 25小时网

  25小时网讯  记者昨日从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获悉,禅城区镇安西路(同济东路至季华路)道路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已向社会公布,《方案》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1月15日。


  《方案》称,本征收项目因不涉及住宅房屋的征收,故征收补偿的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征收决定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其中,农用地不分地类,每亩补偿75000元;滩涂地、荒草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每亩补偿40000元。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方面,政府征地后安排且已完善手续的留用地,按留用地原批准用途的评估价,扣除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后进行补偿;留用地以外,其它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按该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的基准地价,扣除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后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面,国有出让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按该宗地第一次出让取得的成本价的剩余使用年限余额给予补偿。如经多次转让或协商不成时,可由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共同委托或通过合法程序选定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机构进行评估,按土地评估价予以补偿。国有划拨土地方面,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的补偿,参照农用地补偿标准(不含奖励)进行补偿,填土费按30000元/亩计算。其他用地性质的土地,通过聘请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房地产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方案》还明确了奖励办法。其中,对在约定时间内签约并交出土地的被征收单位给予以下奖励:农用地不分地类,按每亩75000元标准基础上奖励50%;滩涂地、荒草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按每亩40000元标准基础上奖励50%。对在约定时间内签约并腾空交出建筑物的被征收人给予以下奖励:非住宅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的,在约定时间内签约并腾空交出房屋的,按建筑物补偿总额(不含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主体以外的补偿)10%的搬迁奖励。


  本次《方案》征求意见时间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可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祖庙街道办事处或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文/左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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