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正在拆除禁用渔具 使用“迷魂阵”捕鱼用具进行捕鱼,可能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你还敢用“迷魂阵”捕鱼吗? 近日,顺德渔政大队开展河道禁用渔具清理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水域内的禁用渔具进行强制清理。据了解,在9月底前,顺德渔政大队已经进行了清理整治河道禁用渔具前期宣传摸查工作,对违法设置“迷魂阵”等禁用渔具的渔民和社会人士逐个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告知其在10月中旬之前可自行拆除处理,届时,顺德渔政大队将并对不予配合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为保障行动成功,避免冲突,在此次的河道禁用渔具清理专项执法行动中,渔政大队不仅雇佣了专门的清理船只和人员,还在重点的龙江水域与当地农业和社会工作局开展联合行动。此次行动为期2天,对大良全部水域、伦教全部水域、勒流全部水域、龙江全部水域及杏坛部分水域仍然存在的“迷魂阵”进行了强制清理,共计清理“迷魂阵”30余棚。 据顺德区农业综合监督所渔政执法股相关负责人的介绍,‘迷魂阵’这种捕鱼工具网眼小,对鱼的捕捞是没有选择性,大小‘通吃’,而且鱼一旦进入便无法逃脱,这会破坏水域的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禁止使用毒鱼、炸鱼、电鱼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使用‘迷魂阵’进行捕鱼是一种违法行为。 “在顺德,这些渔具一般设置在岸边、滩涂地上,水面上的漂浮物会被拦下,从而阻碍了水流的畅通,也会影响航道的通行。”该负责人表示,近两年经过加强执法,这种捕鱼工具的使用已经比较少了,但是还是会存在,下阶段也将会对剩下的镇街进行清理,在日常中也将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力度,如发现违法设置的“迷魂阵”等禁用渔具,将依法予以清理。市民如果发现这种非法捕鱼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3929112800”进行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毒鱼、炸鱼、电鱼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 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毒鱼、炸鱼、电鱼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或使用禁用渔具的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顺德城市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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