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违法之事的下场(陈村公安供图) 上网买车有风险,分分钟会买到赃车。近日,陈村警方就成功打掉一个盗销摩托车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7名,破获顺德陈村、高明区系列盗窃摩托车案件11宗,起获赃车6辆。 据介绍,这伙贼盗窃摩托车后直接挂上网进行销赃,为了高价出售,还将赃车翻新,市民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赃车,否则将会负上法律责任。 停车场内发现赃车,便衣守株待兔 2015年10月30日7时许,事主李女士称在陈村镇南涌海港中心楼下被盗一辆雅马哈牌摩托车,价值3000元。案发后,陈村巡警通过调查走访和视频排查,发现两名男子分别驾驶作案摩托车及被盗摩托车进入陈村某大型住宅小区后失去踪影。办案民警赶赴该住宅小区进行走访,细心地发现在该小区的停车场内停放着被盗摩托车和作案车辆,于是决定便衣守株待兔。 至晚上23时30分,两名男子终于出现在嫌疑车辆附近,当其中一人启动作案车辆时,民警一拥而上,当场将梁某潮(男,27岁)和仇某聪(男,27岁,均为顺德人)两人抓获,当场起获赃车及作案车辆各一辆。经突审,嫌疑人梁某潮交代伙同谭某霖、陈某博在陈村海港中心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而仇某聪交代是购买赃车销赃,伙同梁某潮至今共收购了11辆赃车,转手获利约3900元。 同时,民警循线出击,迅速赶往团伙经常逗留的陈村镇新栏路一饭店,在店内抓获谭某霖(男,14岁)、陈某博(男,15岁,均为高明人)、梁某鸿(男,18岁,顺德人)三人。谭某霖、陈某博交代,从今年5月份开始,一共作案11次,盗得摩托车11台,销赃合共约10100元。 为加大打击力度,民警循着销赃方向不断深挖,对收购赃物的嫌疑人实施抓捕。11月1日,民警在陈村镇佛陈路于白陈路交界处抓获前来收购赃车的陈某杰(男,25岁)、陈某明(男,29岁,均为广州南沙人),并在两人家中搜出嫌疑赃车4台。陈某杰、陈某明均交代,2015年9月至今多次从仇某聪处收购赃车再转卖获利的行为,其中多部车辆还没来得及销赃就被警方抓获,至今获利1000元。 盗销团伙形成,经网络层层销赃 经审,民警抽丝剥茧,基本理清这个团伙的分工合作关系。首先由谭某霖、陈某博等人在高明、顺德等地盗窃摩托车,盗得摩托车后,谭某霖负责在一个叫“摩合社区”的网络平台发布出售摩托车的信息。梁某鸿看到信息后,通过电话与对方联系并约好交易地点,经过试车后双方谈好价钱完成交易。 随后梁某鸿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摩托车信息,作为同学的仇某聪看到信息后,联系梁某鸿在佛陈路边试车,谈价后完成交易。仇某聪将摩托车拍照后放在“58同城”网上转售,陈某杰看到出售信息后,主动联系仇某聪,陈某杰伙同大哥陈某明从番禺开小车过来陈村某大型住宅小区接赃。至此,一个稳定的盗销团伙形成。 赃车藏身开放停车场,翻新后高价销赃 一般人做非法勾当时,都会想法设法掩盖违法事实,将赃物隐藏严实,不暴露于阳光之下。然而仇某聪并没有这样做,他每一次接收赃车后,都会将车停放在某大型住宅小区开放式的停车场,其相信车辆停放两日即转售,且该停车场摩托车较多,别人难以发现。 然而,便衣民警发现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作案车辆,随之将其绳之于法。据仇某聪交代,停车点也是赃车交易地点。 因为销赃可以赚到快钱,仇某聪等人尝到甜头后不断想办法提高赃车的价格,仇某聪接赃车后,先将赃车拿到修车档花100元更换锁胆,再将车辆进行检修,拍照后卖给陈某杰。陈某杰接赃后,再将赃车清洗干净,拍照后有时还会用美图软件将照片美化,放上“58同城”网出售。经过层层的包装销售,摩托车的价格也是不断增加,增加幅度为200元到700元不等。 目前,仇某聪、梁某潮、梁某鸿、陈某杰、陈某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谭某霖、陈某博被处以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来源:顺德城市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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