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永安医院新建两栋楼房存有争议,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冯了性”)将它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前日,此案再次开庭,双方激烈交锋,但法庭并未宣判结果。 两企业签订“永租”合同 2004年,原永安医院所在地块被征用,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永安医院租用了冯了性位于庆宁路43号的闲置厂房,将其改造为医疗设施用房。双方先后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规定永安医院可自行改造或新建临时建筑,租期为20年,还约定合同到期后,若永安医院要求继续签约,冯了性不得拒绝。 2010年,因“佛山名镇”项目需要,永安医院承租地块部分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若将被列入范围的房屋拆迁,医院将无法正常运营,因此,在冯了性与政府签订拆迁合同后,永安医院拒绝搬迁。 政府部门将永安医院告上法庭,但中途撤诉。据永安医院负责人匡天波介绍,冯了性与政府部门达成拆迁协议时,永安医院毫不知情,但院方最终作出让步,同意将部分房屋搬迁。 为保障医院正常运作,政府部门承诺拨出一块空地,出资兴建有医疗配套设施的安置用房租给永安医院,并同意让永安医院在承租地块上建设一栋临时建筑。 两栋新建楼房引发纠纷 匡天波说,因为政府部门建设手续太多、时间太长,双方最终约定由永安医院自行出资兴建两栋临时建筑,政府部门协助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祖庙街道对这一点予以承认。 去年底,永安医院着手兴建两栋楼房,一栋两层的后勤楼位于冯了性的土地上,一栋8层的综合楼位于怡东小学与永安医院之间的地块上。经过大半年的施工,两栋楼房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但这两栋楼房均没有报建和审批手续。 对此,祖庙街道解释说,由于永安医院与土地权属人冯了性存在租赁合同纠纷,冯了性一直不肯提供办理报建手续所需的国土证,因此这两栋建筑物至今未能办理报建和审批手续。目前,有关部门正对两栋建筑物进行调查处理。 今年7月,冯了性一纸诉状将永安医院告上法庭,称后者违反合同约定,在租赁土地上建设两栋楼房,且没有办理相关报建和审批手续,要求法院判定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并向永安医院索赔。 庭审激辩互斥见利忘义 庭审中,双方就永安医院的建设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违约以及其违约行为是否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展开激烈交锋。 冯了性一方称,永安医院违法在承租的土地上施工建设,且未办理报建和审批手续,其中8层高的综合楼更是跨越两个土地使用权证,且远超临时建筑所规定的高度,存在安全隐患,构成违约,请求法庭解除租赁合同。 永安医院代理律师辩称,冯了性未与永安医院协商,便与政府签订合同,将医院所在的部分土地拆迁,永安医院作出牺牲同意搬迁,政府部门同意医院建设两栋楼房,作为医疗配套用房;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永安医院可在租用区域范围内新建临时建筑,并未违约,至于未办理报建和审批手续,系对方因素所致。 法庭上,双方律师激烈交锋,互斥对方“见利忘义”,案件将择期再审。 (佛山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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