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小时网讯 “怎么今年对车辆撒漏渣土的处罚加重了?”昨日(1月19日),当事人张生在禅城区综管局南庄分局接受其运输车辆撒漏查处时,对执法人员提出了质疑。原来,对于运输车辆撒漏渣土的处罚,城管部门今年执行“新法”了。 1月19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南庄镇富兴路时,发现两辆运辆渣土的货车正在行驶,其中一辆没有作覆盖密闭,而另一辆则仅仅加盖一块破烂帆布,两辆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车上渣土不停散落在道路上。执法人员于是叫停车辆,对司机进行立案查处。当日下午,司机到南庄分局接受处理,当收到执法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货车司机对此表示不解:“怎么今年的处罚金额是去年的四倍?” 据介绍,自201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停止适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据悉,这次的“新法”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补充细化:对于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违法行为,按照“新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应责令当事人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因此,以后对于运输车辆撒漏渣土等行为,无论有否“准运证”,城管部门皆可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条的规定进行查处。 (文/25小时网 钟梓毅 通讯员 罗裕标 吴伟彬 张大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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