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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七年之痒如何破?仍难阻我行我“塑”

2016-3-2 08:30|原作者: 珠江时报

  “大号的塑料袋0.5元,小号的0.2元……”从2008年6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限塑令”,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至今已过七个年头。记者昨日走访发现,“限塑令”目前的实施情况遭遇不小的尴尬,塑料袋无偿使用的情况依然存在。

  ■超市

  多数消费者贪方便买塑料袋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桂城海三路大润发超市看到,30分钟内,超过50位市民付款后是拎着塑料袋走出超市的,不难发现,有的市民还提了两三个新购买的塑料袋将商品带走。

  记者蹲点后,初步统计发现,30分钟内,结账的市民中使用布袋、环保袋的仅为8人次,且大多为老年人。相比之下,使用塑料袋的市民超过八成。

  另外,在711便利店,中午时间购物的消费者购买塑料袋的情况更为明显,10分钟售出20多个,中号0.2元、大号0.3元。“虽然很注意环保,买饭时害怕菜汤儿弄身上,只好买一个塑料袋拎着走。”顾客李先生告诉记者。

  相比超市和便利店,品牌专卖店更注重环保。在保利水城购物中心,记者观察到各品牌专卖店提供的都是纸袋。南海大道北某运动品牌销售人员表示,“很多年前我们就改用纸袋,因为大品牌本身需要传递自然环保的理念。”

  “平时也有随身携带塑料袋的习惯,但是偶然到超市买东西时就只能再买个塑料袋,要不然买的东西不好拿。”年轻顾客叶茜对记者说,她发现家里爷爷奶奶出门购物就通常会带上环保袋或购物车,但是父辈极大多数都是在商场购买塑料袋来装商品回家,大都成了垃圾袋而非循环利用。

  ■菜市场

  猪肉档一天消耗塑料袋200个左右

  记者多方走访发现,除了商超、便利店外,菜市场、小超市的塑料袋一般都是免费提供。在紫南、桂园、普君、西约等农贸市场内,水果、蔬菜、肉类等摊贩都会给消费者提供塑料袋。此外,记者还发现,街边烟酒超市、餐馆、早点等摊档,用塑料袋的情况也较多,但与之相比,面包店、茶叶店等,给消费者提供纸袋。

  “买鱼或者肉回家肯定需要拿塑料袋子装着,要不然那么血腥,怎么放进环保袋里?其他蔬菜就一般都是用自带的布袋装。”家住桂华丽景小区的潘姨说,以前见过有的菜市需要钱买购物袋,但是也做不下去了,人人都不想去那些摊位。

  “没怎么听过‘限塑令’,就看到有时候一些老人家会自带环保袋过来买菜,不过一般都要我们给袋子装着再放进她的购物袋。”猪肉摊档商户彭姨告诉记者,塑料袋都是免费提供给顾客,不收费。一天能给出三四把,一把五六十个,也就是两百个左右。

  哪些行为违反﹃限塑令﹄

  1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

  2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

  3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

  4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5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6不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

  7不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

  ■工商

  引导建立有偿举报机制

  近日,市工商局在其微信公众号重申“限塑令”实施相关内容,指出7条违反“限塑令”的行为,并明确“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场内外租超市、柜台;大型超市、商场引厂进店的经营摊位等商品零售场所,由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对违反《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外,市工商局还提出,接下来将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第二,加强第一责任,督促开办者自觉管理,包括对市场开办者的行政指导和督促其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第三,引导市场开办者建立违规使用塑料购物袋有偿举报机制;第四,结合网格化工作,做好批发、零售环节两手抓。属地工商部门切实加强对集贸市场落实“限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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