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由佛山市消委会、佛山市工商局主办的3·15现场活动中,。今后,消费者的投诉、纠纷等将有专人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调解等服务。活动中,还对佛山市兴华商场有限公司、佛山市电子商务协会等佛山市十佳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了表彰。 为了快速解决消费纠纷,佛山消委会开发出基于网络在线的“消费纠纷和解与投诉平台”,在昨日活动上推出。“该平台与之前网上投诉平台相比,增加专人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纠纷调解、和解的服务内容。”佛山市消委会办公室主任杨丽萍表示。 “首先进入佛山市消委会官网,点击官网顶端‘网上投诉’窗口,进入到‘我要投诉’界面,点击‘发起投诉’;阅读‘投诉须知’后点击进入投诉界面,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其中‘投诉请求’必须是明确、具体的,比如要退货、换货、维修,或索赔经济损失金额;‘上传附件’,就要提供一个明确的被投诉方以及消费单据,包括发票、收据或者是交费单据,上传完毕就提交申诉;后台发送验证码给消费者,可随时查询消费纠纷受理进度。”市消委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部长谢茹娟会上介绍说,在整个流程中,消委会将全程监督、跟进和关注,对于未能达成和解的消费纠纷,消委会将利用远程调解,约双方到消委会洽谈,或者让律师顾问团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意见。 “之前了解的消费投诉渠道就是消委会、12345热线,现在这个新平台让我们有了一个新的投诉和解渠道,而且只要掌握相关维权证据就可以快速便捷提交申诉,就不会再像以后那样摸不清投诉渠道而选择不了了之。”对于“消费纠纷和解与投诉平台”的推出,来自禅城区的市民罗小姐表示赞赏。 “该平台的推出对于提高市民消费维权习惯的养成和意识的提高可能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市民许先生一边告诉记者,一边展示其平常网购的大宗商品的订单截图,“留存单据,到时有问题可以投诉。” 活动中,还对佛山市兴华商场有限公司、佛山市电子商务协会等佛山市十佳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了表彰。 如何避免消费陷阱? 活动现场邀请了佛山市工商局副局长谷办才、佛山市消委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部长谢茹娟、佛山市消委会办公室主任杨丽萍等,围绕消费者应如何避免消费陷阱,如何进行消费维权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在消费过程中,怎么避免消费陷阱?“我想应该分三步走,第一,在消费前应该多了解消费资讯,学习消费知识。第二,在消费中应该保留好相关的收据、发票。在开发票的时候,要留意商家所写类别、等级是否为消费者买的同一商品所属,而不只是看到有公章的发票就可以了。第三,在消费后,如果碰到侵权行为,消费者一定要投诉,拒绝忍气吞声。”杨丽萍指出新推出和解平台操作方便,只要将证据拍照上传就可以投诉维权。 “提到发票问题,我提醒各位消费者,特别是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做一个精明的消费者,学会把经营者所承诺的落地车价、上牌、保险和附送服务等所有东西白纸黑字地留下来。还有房地产合同正式签订前有个经营者单方面指定的认购书,消费者一定要留心看清楚其免责条件,否则大意签订后,遇到纠纷,到时打官司也没办法处理。”谢茹娟指出。 “之前我很少关注消费维权的内容,但是去年预付款报了‘小鸭先知’婴儿游泳馆的课程,老板跑路了,才让我有意识地寻找维权渠道,积极参与维权。”罗小姐表示希望参加本次活动听专家支招如何进行消费维权。 “消费有理,维权有据,依法维权。”谷办才指出,维权有据就是在消费的过程当中,要保留发票、合同,消费纠纷说到底是属于民事纠纷,要求消费者主张就要举出证据。依法维权指的是消费者在消费之后发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勇敢地,通过科学、合法、合理的方式去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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