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停车及周边行车向来备受关注。昨日(3月23日),记者从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了解到,该局已正式批复妇幼保健院停车收费标准,已执行5年的收费标准有些许调整,收费标准将于4月15日起执行。 根据批复意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分为服务对象车辆、非服务对象车辆两种,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停车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费,超过免费时段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间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文件显示,医院的服务对象车辆,是指到该院的诊疗者所乘坐的车辆,其他进入医院的机动车辆均可视为非服务对象车辆。 而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和执法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各类抢修车辆及邮政车辆、殡葬车辆免费。本收费标准批复从今年4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也就意味着2011年的收费标准届时将废除。 ■收费标准 服务对象车辆:小车5元/次·辆。同一车辆凭当日医院有效票据在12小时内多次进出的,按一次计费。停放超过12小时后,按非服务对象车辆的标准收费。 非服务对象车辆:小车停放首小时10元/辆,之后按5元/小时·辆收费,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 来源:顺德城市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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