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最新自来水价格表 依据省里相关调整,昨日(3月30日),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布关于启动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的通知,自2016年3月抄收水量起,各类别自来水价格随水资源费上调0.08元/m3。 据介绍,根据省相关通知,自2015年12月31日起,全省自来水生产取用地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原0.12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自来水中的水资源费按取水水量计收,由供水企业上缴征收单位。而根据顺德2011年价格听证会确定的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由供水企业申请,报经区政府同意,顺德自2016年3月抄收水量起,各类别自来水价格随水资源费上调0.08元/m3。调整后的居民用水梯阶水价第一级为1.58元/立方米,第二级为2.03元/立方米,第三级为2.78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为2.03元/立方米;工业用水为2.18元/立方米;商业用水为2.73元/立方米,特殊行业用水为4.08元/立方米。未含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 为何调整不是根据指定时间来执行,而是按抄收水量起计?该局表示,供水企业抄收水表计费工作一般从每月18日至25日,实行居民用户两月一抄、非居民用户一月一抄。居民用户实行两月一抄,即两个月才抄一次水表收一次水费。例如:张三居民用户本年3月25日抄收水量为40m3,用水时间为2016年1月26至3月25日。如从2016年3月的抄收水量起执行,张三3月份水费则按抄收水量40m3全部按调价后标准收费。 如果方案批复指定某时间日执行,例如“本通知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则张三居民用户3月25日抄收水量40m3计费就较为复杂,需分段计费,即3月1日至25日按新标准,其余按原标准。但40m3水量中3月前后各占多少水量?只能按比例分配,存在争议。所以,较合适的执行方法为“从2016年3月的抄收水量起执行”。 据介绍,水价随水资源费上调0.08元并不能完全补偿水资源费上调而增加的费用,供水企业仍需承担部分费用。由于水资源费在取水端计收,而自来水水费在售水端计收,水厂在取水、制水、输水、售水的过程中存在着损耗、漏损等,这中间过程中损耗的水量也需交水资源费,却不能从用户处得到补偿。此外,由于水资源费含在水价内,因此需计收税金,这部分费用也由供水企业承担。 来源:顺德城市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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