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籍居民均可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昨日(5月24日),记者从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凡在顺德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区户籍居民,以及在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区户籍居民,均可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据介绍,顺德区殡仪馆将会提供五项免费服务,免费对象死亡后,丧事经办人(死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凭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丧事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顺德区户籍人员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申请表》后,可在区殡仪馆直接办理除骨灰寄存外的其它四项免费项目手续。 免费对象在顺德区殡仪馆火化的,每月统计核算一次。由区殡仪馆将上月各镇(街道)免费对象的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结算清册及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申请表,于每月5日前送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核定减免金额后,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资金直接拨付给区殡仪馆。 此外,免费对象因证件不齐不能即时在区殡仪馆办理免除手续或者在区外殡仪馆火化的,由免费对象生前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免除金额,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免费项目 (一)遗体接运,在顺德区地域范围内去世的,免除接运费(使用普通殡葬车)。顺德区以外去世的,超出部分的费用自付。 (二)遗体存放费(冷藏防腐,3天以内)。 (三)遗体告别厅租用费:容量30人以内的小型告别厅。 (四)骨灰寄存费(2年以内)。 (五)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按国家等级殡仪馆档次,取平板火化炉收费标准)。 来源:顺德城市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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