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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公布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 低于14213元/平

2016-8-4 12:09|原作者: 珠江时报

  近日,佛山市禅城区城建部门发布禅城区今年下半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有市民就此发出疑问:房屋交易的契税不是不再区分是否为“普通住房”了吗?对此,禅城区城建部门回应表示,普通住房标准并未取消,其它的一些政策文件仍要用到,因此仍延续发布该标准。

  据了解,以往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标准是1.5%,非普通住房是3%,而界定是否普通住房的三个标准就是容积率、面积和单价,其中单价以是否高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上为判定标准,俗称“豪宅税”。

  不过,今年2月财政部等联合发布通知,从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不再提及普通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而是直接按照90平方米面积上下来确定不同税率。首套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为总房款的1%,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总房款的1.5%;而二套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为总房款的1%;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总房款的2%。佛山也从2月22日起实施这一新政,俗称的“豪宅税”退出历史。

  昨日记者了解到,禅城区城建部门已于近日发布了禅城区2016年下半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具体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4213元/平方米。且这三个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房屋交易缴纳的契税不是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了吗?”对于区城建部门发布普通住房标准,有不少市民发出疑问。那么,发布这个普通住房标准有什么意义呢?为此,记者采访了禅城区城建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新政是为去库存出的一个税收政策,不区分“普通住房”,不是说这个定义就没有意义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文件仍需要用到普通住房这个概念,因此城建部门仍延续发布该标准,这一标准的发布也有助于促进禅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今年2月22日起的新政,只是明确了个人房地产交易缴纳契税、营业税时,税务部门不再参照这个普通住房标准,但对一些企业或者单位的房地产交易问题并不适用。同时,一些政策文件仍需要用到普通住房的标准和概念,比如土地出让、保障房建设,房贷等,仍要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发布标准对普通住房给予适当优惠,有助于鼓励普通住宅建设。

  此外,其它的一些情形产生税费问题,也需明确普通住房的标准,比如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等问题。


  禅城今年下半年享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4213元/平方米。(这三个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房地产交易契税

  首套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为总房款的1%,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总房款的1.5%

  二套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为总房款的1%;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总房款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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