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佛山拟推出道路交通事故“无责直赔”,一种绿色理赔便民措施。该举措计划选取部分镇街试点,今后试点区域道路上发生双方或者多方交通事故时,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全责方保险公司可直接向无责方车主支付赔款,从而有效解决无责方索赔难的问题。 无责方事后理赔常遭刁难 家住平洲车主郭先生,此前在禅城遭遇过一宗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事后车子在维修厂很快修好了,为了办事方便,郭先生提车的时候自己垫付了修车的费用。“本来我拿着发票给对方车主,他向保险公司提交材料后,钱很快就可以打回我的银行账户上。”郭先生称,没想到对方采取“懈怠”的态度,过了几个月对方才将材料给了保险公司,修车的钱才回到郭先生的账户上。 “我们每个月接到大量全责方和无责方发生事故,在理赔过程中出现纠纷投诉。”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权益维护部主任钟伟雄称,按照以前的处理方式,在事故双方责任判定出来之后,如果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交警会处理认定或者双方自拟协议书,去维修点维修。但当定损维修完成后,无责方车主拿着发票,去通过全责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经常遭遇对方车主“老赖”的情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拟在近期试点推出道路交通事故“无责直赔”绿色理赔便民措施。 车主签委托书可“无责直赔” 据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介绍,“无责直赔”是指道路上发生的双方或者多方交通事故,全责方在广东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现场报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后,全责方保险公司直接向无责方车主支付赔款,简化和缩短双方索赔手续和流程,全面解决无责方索赔难的问题。 按照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目前初步拟定的条件,“无责直赔”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比如现场报案,交警现场处理或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处理,事故真实、责任明确,双方对责任认定及损失无异议。同时也要求全责方和无责方必须投保交强险,全责方还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此外,事故还需要是不涉及全责方和无责方以外的人伤及其他物损。 “符合条件的全责方被保险人就可在保险协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下委托书。然后,无责方车主就可直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事宜。”钟伟雄表示,保险公司完成审核后,将对事故各方进行直接理赔,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实现理赔金即刻到账。 记者了解到,佛山保险行业协会目前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引入全责方保险公司实施对无责方直赔的新举措。“我们设想是在部分条件成熟的镇街作为试点实施,今后条件成熟后这一措施将在全市推广。”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称。 如遇“冷处理”可求助协会 如果交通事故全责方不愿意签下委托书,让保险公司对无责方进行赔付,那车主应该怎么办?对此,记者从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除了根据相关法律渠道对“老赖”进行起诉外,无责方还可以和全责方保险公司一起到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签订调解协议书,协会作为第三方见证,全责方保险公司则可以直接把理赔款支付给无责方。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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