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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马路好任性!电动车,是时候跟规则了!

2016-11-24 08:42|原作者: 顺德城市网


  不少电动车车主载着小孩子也飞速驾驶,令人心惊胆战

  昨日(11月23日),傍晚5点20分,正值下班高峰期,309公交车司机正从新滘路口转入新宁路,突然一辆接小孩下课的电动车飞一般的速度蹿出来,司机立刻急刹车,吓得乘客东倒西歪。司机告诉顺德城市记者,这种现象司空见惯了,电动车交通事故每日都在上演。


  电动车犹如过街老鼠

  不少机动车车主称,用“过街老鼠”这个词来形容电动车车主,一点也不为过。车主何先生抱怨道,每天上下班时,总有很多电动车跟他“争道”,“明明有非机动车车道,他非要开到机动车道上来。”争道不说,最无奈是电动车还开得飞一般快,在马路上胡乱变道、穿插,还无视红路灯,交通意识相当薄弱。

  因此,何先生认为,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扰乱交通等不文明频繁发生,关键在于电动车没有规范化管理。由于电动车不限速,没有指示灯、后视镜也不需要上牌等原因,很多车主开在马路上都是横冲直撞,导致电动车事故频繁发生。所以,何先生建议,希望政府从源头——电动车厂商规范电动车的速度以及构造,限制电动车速度,设置指示灯、后视镜等,并要求车主上牌,佩戴安全帽,使其跟摩托车一样,更加规范更加安全地驾驶在马路上。

  而在刚刚过去的两会上,人大代表、大良北区社区党委书记吴国雄也提出,电动车虽然对环保有着功不可没的作用,但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多,反倒成了扰乱交通秩序的


  “禁电”区域竟也有过半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

  逆行、超速、闯红灯、乱停乱放……据大良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大良作为顺德的“禁电”区域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过半都是跟电动车有关,而在电动车事故中,超过80%都是因变道引起。据国家公安部统计,2016年已经执行的电动车变道交通事故高达280宗。

  大良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国家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厂商生产时要严格依据公告目录,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所以,电动车只能当做是非机动车,没有具备上牌的条件,更没有立法管理。


  电动车立法迫在眉睫

  无法可依,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自然头痛不已。该负责人称,目前顺德能够依据的法律还是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技术要求》,对最高车速超过20km/h、整车质量超过40kg、电动车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w的超标电动车进行处理。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按无牌证机动车处理,进入“禁电”区域行驶罚款200元,扣3分;而即使是不达标电动车进入“禁电”区域行驶也将罚款20元。目前顺德的“禁电”区域为大良、容桂以及佛山新城。

  据统计,截至2016年10月,顺德区机动车数量为90.9万辆,而电动车由于没有上牌,无法统计。在机动车如此饱和的状态下,不少机动车车主都提议,电动车必须立法,担起自己的交通责任。同时,在电动车安全方面,他们也建议,电动车车主除了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驶非机动车车道以外,还要佩戴头盔,后座不要载小孩,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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