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北滘再出大招!日前,北滘镇人民政府印发《北滘镇建设特色小镇总部商务区招商扶持办法(试行)》,财政每年度安排500万元设立“北滘镇建设特色小镇总部商务区招商扶持专项资金”,助推总部经济集聚发展。其中,世界500强企业的总部或分支机构,租用办公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总额200万元的扶持。 给予最高总额200万元的奖励 顺德城市网了解到,进驻且在总部商务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北滘汇总纳税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按下述相应的扶持金额,分三年按30%、30%、40%的比例扶持: 1、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被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公布的“全球最大500 家公司”的总部或分支机构,租用办公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总额200万元的扶持。 2、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县区级或以上);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指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金融企业等)在北滘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县区级或以上),租用办公用房面积800 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总额150万元的扶持。 3、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荣获“中国企业500 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 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连锁企业100强”荣誉称号的上榜企业,或国内外上市公司(国内仅限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租用办公用房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总额100万元的扶持。 4、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荣获“广东省企业500强”、“广东省民营企业100强”、“广东省服务业100强”荣誉称号的上榜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租用办公用房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总额50万元的扶持。 5、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已获得关于行业性国家级标准制定资格的企业、或成为国家标准制定的起草单位,给予总额50万元的扶持。 6、金融、互联网、安全、高新技术等行业的拥有国家批准特殊资质的企业进驻: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进驻的,给予总额50万元的扶持。 鼓励中小企业及商协会入驻 此外,进驻且在总部商务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北滘汇总纳税,且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鼓励发展产业方向的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总额30万元的扶持,分三年按30%、30%、40%的比例支付: 1. 属于金融类的企业(本办法第五条第2点所述金融类企业除外),首次累计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 2. 属于电子商务类的企业,首次年度营业额超2亿元的(同时符合《北滘镇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扶持的,只能择一申请); 3. 属于服务外包及服务平台类的企业,首次年度营业额超5000万元的; 4. 其他类别的企业,首次年度营业额超2000万元的。 同时,顺德区龙腾企业(证书有效期内)、顺德区星光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上市新三板的企业、各类商协会,租用办公用房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扶持;租用办公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扶持。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总部大楼(或总部大楼部分)经认定为顺德区“融创100基地”,则对业主方实行事后奖补即以当年度“基地”实际出租合同面积,按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予以扶持,每栋总部大楼最多可提交两个“基地”进行申报,每个“基地”每年度申报的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万元,且最多获得连续两年的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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