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优化南风古灶这一重要旅游景点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决定自2017年1月1日零时起,调整凤凰路禁限货车通行措施。 南风古灶风景图 具体调整措施:凤凰路原禁限货措施为每天7时至10时、16时至21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调整后的措施为凤凰路每天7时至21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确需在上述道路禁行时段行驶的用于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1.5吨以上(含1.5吨)载货汽车,可向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大队申领《货车通行证》。 此次调整自2017年1月1日零时起施行,其中2017年1月1日至31日为公示期,对违反禁令进入凤凰路的货车以教育劝导为主。2017年2月1日起违反本通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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