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海区召开第16届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民生和企业发展事项。南海每年设3600万元环境专项资金治理环境污染;中介机构辅导企业挂牌新三板可获20万元辅导奖励;南海将全面实施“六源公示”并在网站、微信上让市民知晓……这一系列政策均与百姓和企业息息相关。 昨日,区经贸局、区环保局、区金融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齐聚区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现场,一一解读涉及企业民生以及政府治理的“政策红包”。 ◆环保整治 到后年完成685个村级工业园整治 目前,南海区环境问题的最主要来源和集中地都是村级工业园。南海现有685个村级工业园,为更好开展2017~2019年村级工业园的环保整治工作,南海出台《南海区村级工业区环保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到2019年将全面完成685个村级工业园的整治任务。 行动方案明确将采用“分等评价、示范带动”的方法,将整治成效分为达标类、优良类、示范类三种类型。通过整治,所有村级工业园须达到达标类要求;30%村级工业园进阶为优良类工业区。 另外,南海还发布《南海区村级工业园区“三查九严管”行动方案》,将建立环保、安监、公安“三查”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三查”联合执法,设立“三查”台账资料,摸清企业底数,解决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同时区环委办将根据镇街反映的工业园区(企业)情况,统筹区环保、工商、国土、规划、住建、地税、城管、人社、质监等九部门资源,严格企业准入,加强企业监管。 六类环境污染源将线上线下公示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南海发布《全面实施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将全面实施“六源公示”,包括工业源、扬尘源、生活源、移动源、农业源和河涌内生源共六类污染源。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盛枝介绍,在线下,污染源责任主体将在指定的位置竖立、安装环境信息公示牌;线上,污染源责任主体将定期通过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南海一点通”网站、微信等公开信息,便于公众知晓,而各类污染源具体公开内容、管理要求、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等将由各监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 每年设3600万环保专项资金 为更好地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生态保护、快速解决突发事件、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南海设立了南海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600万元,并出台《南海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具体来源为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800万元,各镇街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合共1800万元,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为区镇两级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专项资金可用于佛山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保证金、南海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奖励和环境保护机动工作经费,但不能用于抵扣镇(街道)、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预算资金。 同时,专项资金可以用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和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项目,而且对列入国家、省、市和区环保重点规划的项目及已落实自筹资金的项目优先予以安排。 ◆促企业发展 机构辅导企业挂牌新三板可奖20万 目前,国内资本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IPO审核重启后,南海区越来越多的企业重新启动上市(IPO)和新三板挂牌计划。 截至2016年底,南海区已拥有14家IPO企业,3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00多家粤股交中心挂牌企业,100多家上市后备企业。南海区金融办副主任全洪介绍,之前出台的扶持办法实施三年来,多了三家IPO企业,尤其是新三板挂牌企业从零到35家,但企业上市成本不断增加的问题仍存在。同时,南海区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已滞后资本市场发展,南海根据实际出台了《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 扶持办法新增鼓励南海区企业(并购方)按照市场原则通过受让股权、认购股权、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控制已设立的、持续经营的企业(目标企业)的重大交易(兼并重组)行为。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按其交易金额5‰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首先是兼并重组协议中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现金承买价、承担债务、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以下统称交易金额)4000万元以上;其次企业兼并重组后第一年营业收入增幅需达到20%;再是兼并重组后的企业注册地在南海,且保证5年内不得解散重组,不得迁离南海。 扶持办法还明确,成功在新三板挂牌或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IPO上市的企业可向区上市办推荐1家辅导机构(券商、咨询公司、投资机构)申请辅导奖励。辅导机构成功辅导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将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成功辅导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IPO上市的,将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可获扶持奖励 广东金融高新区作为我省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及建设珠西装备制造按揭中心的核心区域,一直将融资租赁列为重点引进的新兴金融业态。为加快金融高新区融资租赁产业聚集,促进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南海区出台《南海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创新融资手段,既可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又能帮助中小企业捕捉市场先机,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自身行业竞争力。”全洪表示,佛山作为我国制造业核心基地,仅有50多家融资租赁企业(含分支机构),而南海的融资租赁企业也不多,《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金融高新区抢占先机,加快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对提速珠西装备制造按揭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针对融资租赁企业落户、经营、物业补贴、风险补贴等方面给予扶持,具体为以下四点:一是在金融高新区新设或迁入的融资租赁公司按实缴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二是参照融资租赁企业对南海区地方贡献部分给予融资租赁企业经营扶持奖励;三是给予融资租赁企业办公场地购置补贴或租赁补贴;四是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我区开展业务,给予融资租赁企业标的物购买补贴及风险补贴。 亮点条款 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 A 企业在“新三板”首次挂牌上市的,给予150万元奖励。企业成功进入到新三板创新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后按累计融资金额分阶段给予企业奖励:(一)累计融资资金1000万元以下,奖励50万元; (二)累计融资资金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奖励100万元; (三)累计融资资金达到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奖励200万元; (四)累计融资资金达到1亿元(含1亿元)以上,奖励250万元。 B 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我区重点类上市后备企业从2013年起进行改制的,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行为而产生的地方贡献,按地方贡献的80%给予贡献主体补助。其中,在中国证监会正式 受理企业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后,支付补助的60%给拟上市企 业;成功挂牌上市后,再支付余下40%部分。 (二)企业向广东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并取得受理回执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企业未曾获得本办法第五条相关奖励的,奖励300万元; 2.企业已获得在新三板挂牌奖励的,另外奖励200万元;3.企业已获得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奖励的,不再奖励。 (三)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回执的,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四)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五)企业成功上市后,按首发募集资金金额分五个档次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1.集资金2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 2.募集资金2亿~5亿元之间的(含2亿元),奖励200万元;3.募集资金5亿~10亿元之间的(含5亿元),奖励300万元;4.募集资金10亿~20亿元之间的(含10亿元),奖励400万元;5.募集资金20亿元以上的(含20亿元),奖励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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