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管函〔2017〕198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3月30日,我局印发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区局全面排查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和二手房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正当经营行为。各区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取得一定成效。近期,市民投诉、媒体报道一些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为规避房地产调控措施,采取将商品房总价不合理拆分、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捆绑销售车位(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销售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坚决打击虚假装修、捆绑销售等行为。从即日起,各区要加强监控,发现将商品房总价不合理拆分、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捆绑销售车位(库)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并暂停项目网签,责令停业整顿。 二、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工作。要一手抓房地产调控任务的完成落实,一手抓房地产秩序整治,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制度,依法及时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凡是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暂停预售,并依法从严处罚。同时,尽快核实后向购房者退回虚高部分款项。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区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房地产市场消费维权协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和部门牵头作用,积极配合工商、发改(物价)、地税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四、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重点核查。要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可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对日常巡查中发现,以及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进行梳理核查,并根据案件性质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定期报送典型案例。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经营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及时报送市局,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进行曝光。要提醒和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规范的房地产交易行为。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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